环境保护部今日发布《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》。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, 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423.7万吨,氨氮排放量为253.6万吨,分别比上年减少3.05%、2.62%;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17.6万吨,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337.8万吨,分别比上年减少4.52%、2.77%。

这位负责人说,2012年的监测结果表明,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,但形势依然严峻。

一是全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。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、浙闽片河流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,Ⅰ~Ⅲ类、Ⅳ~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68.9%、20.9%和10.2%。珠江流域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水质优,长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,黄河、松花江、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,海河为中度污染。在监测的60个湖泊(水库)中,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(水库)占25.0%,其中,轻度富营养状态和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湖泊(水库)比例分别为18.3%和6.7%。在198个城市492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,优良-良好-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42.7%,较差-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7.3%。

二是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一般。一、二类海水点位比例为69.4%,三、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12.0%,劣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18.6%。四大海区中,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,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一般,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。9个重要海湾中,黄河口水质优,北部湾水质良好,胶州湾、辽东湾和闽江口水质差,渤海湾、长江口、杭州湾和珠江口水质极差。

三是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,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。2012年,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执行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1996),据此评价,达标城市比例为91.4%,但执行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后,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0.9%;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8.5%,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,达标城市比例仅为23.9%。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以南-青藏高原以东地区,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2.2%。

四是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。2012年,全国79.4%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和二级,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和二级的占77.9%。全国98.1%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和二级;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和二级的占98.2%。全国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为91.0%,夜间达标率为69.6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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